光大永明附加金保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6 09:59:1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全 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6、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
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17、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
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18、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 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19、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
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 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20、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 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2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
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②网织红细胞<1%;
③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22、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
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范围以外的疾病种类:
23、脑动脉瘤开颅手术: 指确已进行开颅手术以夹闭、修复或切除脑动脉瘤。但不包括导管及血管内手术。
24、多发性硬化: 指经诊断证实有典型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病变及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且此不可逆性神经
功能障碍诊断需于第一次诊断6 个月后做出方有效。诊断须由专科医生检查确定(由CT检查 或核磁共振等检查来确定有中枢神经系统的脱髓鞘病变)。
25、严重1型糖尿病: 指严重的胰岛素缺乏和依赖外源性胰岛素以防止酮症酸中毒和保全生命。此病症须由专科
医生确诊并应用胰岛素治疗6 个月以上。
26、由输血或输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 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 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 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由输血或输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病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天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区 范围内因医疗而接受输血或输液,并因该次输血或输液而感染上述病毒;
2) 医疗机构确认该项输血或输液医疗行为是在该医疗机构进行的;
3) 被保险人并非地中海贫血患者、血友病或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 如果感染前可能治愈、或者被保险人在感染前选择不接受有效的疫苗,保险公司不承担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
27、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斯蒂尔病且已接受关节置换手术 指小儿时期的一种常见的结缔组织病,可有持续高热,慢性关节炎,皮肤、肌肉、肝、脾
和淋巴结受累,类风湿因子阳性;是一种或一组以慢性滑囊炎和一些关节外症状为表现的疾病。 此病症须由专科医生并确已接受关节置换手术治疗。
28、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 指由于患者自身骨髓造血功能异常或为了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采集患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