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无忧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12 13:36:0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汇丰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60日后,且于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或以后首次出现疾病或症状,且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第一类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我们将按该重大疾病确诊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60日后,且于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前首次出现疾病或症状,且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第二类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我们将按该重大疾病确诊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或以后身故,则我们按身故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身故,则我们按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全残,则我们按全残时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本公司仅对本合同项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及全残保险金此三项保险金中的一项予以承担给付责任,并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
以上信息由南方财富网的小编为您提供,南方财富网的小编感谢您对南方财富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