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附加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1 14:28: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后,高速、高压的主动脉血流将其内膜撕 裂,以致主动脉腔内的血流通过主动脉内膜的破裂口进入主动脉内壁而形成血肿。 被保险人需通过电脑断层扫描(CT)、磁共振扫描(MRI)、磁共振血管检验法(MRA) 或血管扫描等检查,并须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心血管专科医师确诊
7.1.28 因输血感染艾滋病
被保险人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并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在保障起始日或复效日之后,被保险人因治疗必需而接受输血,并且因输血而 感染HIV;
2.提供输血治疗的输血中心或医院出具该项输血感染属医疗责任事故的报告
3.提供输血治疗的输血中心或医院必须拥有合法经营执照;
4.受感染的被保险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包括:性传播或静脉注射毒品)导致的HIV感染不在本保单
保障范围内。
7.1.29 重症肌无力
是指一种神经与肌肉接头部位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特征是局部或全身 横纹肌于活动时易于疲劳无力,颅神经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近 端肌群乃至全身肌肉,须经本公司认可的神经科医师确诊。其诊断必须同时具有下 列情况:
1.经药物、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丧失正常工作能力;
2.出现眼睑下垂,或延髓肌受累引起的构音困难、进食呛咳,或由于肌无力累及
延髓肌、呼吸肌而致机体呼吸功能不正常的危急状态即肌无力危象;
3.症状缓解、复发及恶化交替出现,临床接受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物治疗的 病史。
7.1.30 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
是指广泛的慢性渐进性的关节损害,伴有明显的关节畸形,至少累及三个或三个以 上关节(如:手,腕,肘,髋,膝,踝关节)。此疾病必须已经导致了自主生活能
力完全丧失,不能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情形。
上述疾病需由专科医生确诊,并提供相应医疗记录以证实上述病情已经存在至少3
个月。
7.1.31 系统性红斑狼疮
红斑狼疮是指由于自身抗体和免疫复合物的沉积破坏了血管和细胞而导致的累及多 系统损害的一种自体免疫性疾病。本保障仅限于被保险人因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狼 疮性肾炎并引起肾功能损害,且肾脏病理诊断符合以下列明的世界卫生组织(WHO) 对狼疮性肾炎所分类中的第III、IV、V、VI型。诊断须由有资格的风湿和免疫病专 科医生确认。
世界卫生组织(WHO)对狼疮性肾炎的分类标准:
1.I型–正常肾小球型;
2.II型–系膜增生型;
3.III型–局灶及节段增生型;
4.IV型–弥漫增生型;
5.V型–膜型;
6.VI型–肾小球硬化型。
7.1.32 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有腹痛等典型症状的胰腺炎反复发作,导致胰腺进行性破坏,并导致胰腺功能紊乱 而导致严重糖尿病以及营养不良、恶液质。CT 检查证实胰腺存在广泛钙化,且必 须接受酶替代以及胰岛素替代治疗6个月以上。诊断必须由消化科专科医生确诊。
酒精导致的慢性复发性胰腺炎除外。
7.1.33 严重的肌营养不良症
肌营养不良症是一组遗传性肌肉变性坏死性病变,临床特征为与神经系统无关的骨
骼肌对称地进行性无力和萎缩,其诊断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肌电图显示典型肌营养不良症的阳性改变;
2.血清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
3.肌肉活检的病理学诊断符合肌营养不良症的肌肉细胞变性、坏死等阳性改变。
4.疾病确诊180天以后,被保险人仍完全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无法独立完成六项 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7.1.34 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多发性硬化症为中枢神经系统白质多灶性脱髓鞘病变,病变有时累及灰质。多发性 硬化症必须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神经专科医生确诊。必须伴有典型的脱髓鞘症状和 运动及感觉功能障碍的证据并有MRI和脑脊液检查的典型改变。多发性硬化症必 须造成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损害并且已导致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
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持续达180 天以上。
7.1.35 急性脊髓灰质炎
是指由于急性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导致的运动功能障碍或呼吸功能减弱的瘫痪性 疾病。诊断必须由本公司认可的神经科专科医生确诊并提供相关的脊髓灰质炎病毒 感染的证据(例如:脑脊液检查或血清学抗体检查报告)。未导致肢体瘫痪及其它 病因所致的瘫痪,例如格林一巴利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