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星附加家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2014-12-05 10:12:0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 文件。
三、高残保险金 在申请高残保险金时,高残保险金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由具有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 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 高残保险金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原 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本公司如果认为需要,可对被保险人进行身体检查,检查费用由本公 司承担。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十三条 保险金给付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 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 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 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 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四条
诉讼时效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保险金和高残保险金的诉讼 时效期间为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 年,自 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 高残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 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 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 批单。
投保人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 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 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杀害被保险 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六章释义
第十六条
一释义
本公司
指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二
医院
指在本附加合同中列明的医院。本附加合同未列明的,则指国家卫生 行政部门评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但不包括康复、护理、疗 养、戒酒、戒毒或类似性质的医疗机构。
三重大疾病本附加合同所称的重大疾病共包含 15 种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荐的
疾病。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须由专科医
生明确诊断。
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
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
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
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
(2)相当于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 分期为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
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