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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在长沙试点:近500台电梯投保电梯责任险

2016-07-28 09:05: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因电梯事故导致伤亡

  每人最高可获赔80万

  事件

  2015年,长沙宏景名厦小区发生电梯开门走梯事故,一名乘客在进入电梯时未注意到电梯门打开后轿厢仍在上行,导致被绊倒在电梯门口,先被电梯轿厢与墙壁碾压,后从19楼坠入电梯底坑后身亡。经查,事故电梯为老旧电梯,制造标准与现行标准不符,长期存在主机抱闸故障,物业曾多次申请维修基金未果,导致电梯带病运行,引发事故。

  因为安全管理以及维保不到位等情况,电梯产生故障或事故,导致乘梯人的身体、精神以及财产损失。乘梯人却往往因为电梯的安全责任主体不清晰,在维权过程中被多方“踢皮球”,事故赔付不及时、到位难。

  在此类电梯事故中,如果物业公司为电梯买了保险,则保险公司将对乘梯人进行赔偿。根据规定,电梯安全险的主险中,对每台梯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2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乘梯人在乘坐被保险电梯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并死亡,最高可赔偿80万元;如果是乘梯人受伤,则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付,但伤残和死亡以及医疗的费用限额不超过80万元/人。此外,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限额为2万元,救援鉴定和法律费用的赔付最高为40万元。

  保险方说

  中通阳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电梯安全责任险的推行,是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有益尝试,降低行政监管成本,将有效提高乘梯人的乘梯安全保险系数,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赔付,提高了处理效率。

  可以说,是“赔付难”倒逼了电梯安全监管机制的创新。电梯安全责任险的推出,将发挥保险事前预防、事后补偿功能和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有助于促使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意识和隐患排查,有效防范电梯安全事故。

  困人赔偿

  市民被困电梯60分钟以上

  每人可获精神赔偿200元

  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