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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在长沙试点:近500台电梯投保电梯责任险

2016-07-28 09:05: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昨日,记者从长沙市质监局了解到,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和市金融办联合在全市使用电梯的单位和场所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成立了电梯事故防灾防损办公室,逐步建立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风险承担和救助体系,力争到2018年底在全市实现电梯责任保险全覆盖。据悉,目前全市在用电梯有5.68万台,其中使用10年以上的老旧电梯有3000多台。截至昨日,长沙市已有100余家物业公司为近500台电梯投保电梯责任保险。

  电梯投保

  由物业或管理方买保险

  一台电梯保费120元/年

  事件

  今年6月,长沙市一小区物业公司被判决赔偿小区居民范奶奶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事件的起因是,范奶奶乘电梯准备外出时,因电梯间灯光不亮,且有积水,导致腰椎摔伤,造成9级伤残。协调无果后,范奶奶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终被判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有效转移和化解电梯运营管理单位的责任风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是电梯责任险的社会保障功能之一。

  “类似的事件中,如果物业公司为事故电梯购买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基础险,这台电梯在管理、使用过程发生事故或故障,导致乘梯人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将由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长沙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长沙市试点的电梯安全责任险是以中华联合保险为首席承保人,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英大保险、华泰财险、大地保险、中国人寿财险等七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由中通阳光公司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在试点期间,电梯安全责任险主险的基础保费是120元/台/年。投保人主要有三类:一类为物业公司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一类为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管理者,还有一类为电梯维保公司。

  专家评点

  长沙市质监局局长陈曙光:试点电梯安全责任险是运用市场机制对电梯进行社会管理的一种方式,有利于及时妥善解决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助、受害赔偿等问题,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体系,为市民乘坐电梯吃上“定心丸”。

  事故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