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邦保险之公众责任保险怎么样呢?
2014-12-17 12:30:2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都邦保险之公众责任保险
投保年龄: 0
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对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三)对下列财产损失的责任:
1.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保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2.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四)由于下列各项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
1. 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2. 火灾、地震、爆炸、洪水、烟熏;
3. 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4. 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5. 由被保险人作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五)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六)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七)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八)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九)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十)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所导致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十一)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十二)精神损害赔偿;
(十三)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十四)其他不属于不能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展开全部详细条款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对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三)对下列财产损失的责任:
1.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保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2.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四)由于下列各项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
1. 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2. 火灾、地震、爆炸、洪水、烟熏;
3. 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4. 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5. 由被保险人作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五)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六)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七)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八)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九)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十)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所导致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十一)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十二)精神损害赔偿;
(十三)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