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财险之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2014-12-15 10:18: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它事项
第三十二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本保险合同。
第三十三条 名词解释
产品:本条款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用于销售的产品。该产品已运离被保险人,并不再为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
关联企业:与被保险人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或者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或者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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