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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款)

2014-11-17 09:34:0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海康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款)怎么样?

  海康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款)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施工现场(包括施工期间指定的生活区域)从 事建筑施工或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时发生以下保险事故,我们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 故者,我们按事故发生时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1.5 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本合同第 2.3.2 条约定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给付,则我 们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1.5 倍扣减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后的 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3.2 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致 成 《 职 工 工 伤 与 职 业 病 致 残 程 度 鉴 定 标 准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16180-2006,简称《工伤标准》) 所列残疾之一者,我们给付“意外残疾保险 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本合同附表一所列的给付比例乘以事故发生时该被保险人 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成《工伤标准》内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时,我们 将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之总数以事故发生时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基 本保险金额为限。

  但是若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 目的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不同时,以较严 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的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 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已给付的残疾项目所属的等级较严重,则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8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诉讼时效

  3.6 失踪处理

  4 保险费的缴纳

  4.1 保险费的缴纳

  5 解除合同

  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 险

  6 如实告知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2 不如实告知的后果

  7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 年龄错误

  7.2 合同内容变更

  7.3 被保险人变动

  7.4 危险变更的通知义务

  7.5 地址变更

  7.6 资料提供

  7.7 司法鉴定

  7.8 适用范围

  7.9 争议处理

  8 释义

  8.1 团体

  8.2 保单周年日

  8.3 保单年度

  8.4 意外伤害

  8.5 毒品

  8.6 酒后驾驶

  8.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8.8 无有效行驶证

  8.9 潜水

  8.10攀岩运动

  8.11探险活动

  8.12特技

  8.13未满期净保险费

  8.14投保年龄

  8.15周岁

  8.16法定身份证明

  本 页是空 白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团体,“我们”指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 立的“海康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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