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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2010款

2014-11-17 09:32: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的,还应提 供营业执照正本;

  (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 险人死亡证明;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资料。

  意外残疾保险金

  申请

  申请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

  料:

  (一)保险合同;

  (二)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受益人为法人的,还应提供 营业执照正本;

  (三)国家有关机关认可或具有合法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证明; (四)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申请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还须提供加盖第一受益人公章的贷款合同以及被保 险人偿还贷款的收据或证明。

  三、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还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 文件。

  四、上述申请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资料。

  3.4 宣告死亡的处理 一、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在申请

  身故保险金时还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明 文件。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将以人民法院出 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所确定的死亡日期为被保险人 身故日。

  三、若被保险人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申 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消息之日起 30日内将已领取的身故 保险金一次性返还给我们。

  3.5 保险金的给付 一、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资料后,将在 5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 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 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 到的损失。

  三��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 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资料之日起 60日内,对给付 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 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再给付相应的差额。

  3.6 诉讼时效 申请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 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一、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为您在投保时一次交清。 二、本合同的保险费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对应的费率计收。

  \ 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

  5.1 职业、工种或环境

  变更

  ] 合同解除和变更

  一、若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或环境发生变更,您或被保险人应自变更之日起

  10日内(含第 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二、我们将根据变更后的职业、工种或环境的危险程度确定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

  是否属于我们的可保范围。若属于我们的可保范围,我们将重新核定被保险 人自其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之日起的保险费交费标准;若不属于我们的可 保范围,本合同自被保险人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之日起终止。我们向您退 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已给付保险金的,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三、若您或被保险人未按上述约定书面通知我们,若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工 种或环境的危险程度不属于我们的可保范围的,发生保险事故时,我们不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自被保险人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之日起终止。

  6.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及风险

  一、除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未还清贷款前,您不得解除本合同。

  二、被保险人提前还清贷款后,您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

  (一)若您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若本合同在终止之前未

  发生保险金给付,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日内退还本合 同的现金价值;若本合同在终止之前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我们将不退还 任何费用。

  (三)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6.2 合同变更 一、本合同生效后,若您需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