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附加旅行宝境内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2010年8月版)
2014-11-14 09:16: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泰附加旅行宝境内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2010年8月版)
适用年龄:90天至7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伤害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内2旅行3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4致紧急情况,可拨 打我们指定的救援机构24小时中、英文救援热线电话,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提供以下救援服务:
3.1安排住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需立即住院接受治疗的,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协助安排被保险人在当地尽可能符合治疗要求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通过救援机构产生的转运费用由我们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3.2紧急医疗转送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诊断认为,当地的医疗设备等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及时充分的救治,而须接受紧急医疗转送时,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安排当时当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最合适的医疗机构就医。我们承担紧急医疗转送费用。
3.3转送回居住地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就医后身体状况稳定,但不能单独返回居住地的,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最合适的经济交通方式将其转送回居住地。转送时,我们将使用被保险人的原始回程票(含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或船票等)。若被保险人的原始回程票因救援过程而过期失效,我们将承担被保险人返回居住地的交通费用。若被保险人无原始回程票,则被保险人返回居住地的交通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3.4骨灰运送回居住地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不幸身故,其遗体在身故地火化的,我们将承担遗体火化费及骨灰运送至居住地的运送费用。但不承担骨灰盒和殡葬仪式等其他费用。
3.5费用限额
我们承担的3.1条中的转运费用、3.2条的紧急医疗转送费用和3.3条的转送回居住地费用,合计最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安排住院、紧急医疗转送和转送回居住地”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我们承担的3.4条的骨灰运送回居住地费用,最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骨灰运送回居住地”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4.我们提供的咨询协助服务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内旅行期间,可拨打我们指定救援机构的24小时中、英文救援热线电话,通过我们委托的救援机构,及时获得下列帮助:
4.1旅游资讯咨询
被保险人可查询有关民航航班、酒店预定、天气预报及旅游指南等资讯。
电话医疗咨询
由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4.3推荐医疗服务机构
向被保险人提供相关医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营业时间等资讯。如需预约医生或安排医生出诊,救援机构可协助安排,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国泰附加旅行宝境内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0.8
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条款是保险合同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中画底线或是黑 体的文字特别关系着您的重要权益,请您阅读时尤其注意。为帮助您快速把握本条款的核心, 请您认真阅读下列【重要提示】,具体内容请以【条款内容】为准。
【重要提示】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享有的紧急救援服务 ………………………………………………………………………3
一、安排住院二、紧急医疗转送
三、转送回居住地四、骨灰运送回居住地
被保险人享有的咨询协助服务 ………………………………………………………………………4
一、旅游资讯咨询 二、电话医疗咨询
三、推荐医疗服务机构
退保 …………………………………………………………………………………………………8.1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您还享有退保的权利,但退保后实际退还的数额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