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1-14 09:05:4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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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证明和资料。
4.4保险金给付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但因第三方责任
或其他非本公司的责任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金额无法确定的除外。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 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 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 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 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 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4.5 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失踪且被
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 间���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受益人确知其没有死亡的, 受益人应于知道后30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 依法确定。
4.6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解除合同处理
5.1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 被保险人因故不能乘坐本合同约定交通工具的,在本合同约定交通工 及风险 具出发前,投保人可要求解除本合同。
如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 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 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其他事项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 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 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 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 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 除本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 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 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 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 制 不行使而消灭。
6.3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
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凭 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 议。
6.4 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投保人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
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
若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
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
投保人。
6.5争议处理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时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
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释义
7.1 意外伤害事故 指外来的、非本意的、突然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
客观事件。
7.2 医疗机构 指本公司与投保人约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未经约定的,则指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