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1-05 10:03:0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料。
2、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理赔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申请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3)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4)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乘坐或驾驶非营运交通工具除外;
(5)交通事故导致意外伤害的,需提供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文件;
(6)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理赔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申请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3)由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疗病历及相关检验报告;
(4)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乘坐或驾驶非营运交通工具除外;
(5)交通事故导致意外伤害的,需提供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文件;
(6)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如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已部分得到被保险人所在单位报销或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给付的,本公司
将根据医疗费凭证及费用报销单位或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报销或给付金额证明,仅对剩余未
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给付保险金。
4、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受委托人还应提供申请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
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5、以上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十三条 保险金给付
1、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
应当在30 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公司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
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合同
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本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2、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
失。
3、本公司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
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本公司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
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
相应的差额。
第十四条 诉讼时效
申请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
算。
第十五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合同注明
的最后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六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
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第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生效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1、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
(2)保险费交费凭证;
(3)解除合同申请书。
2、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公司于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但对已发生任
何保险金给付或已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尚未给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本公司不退还未满期净保险
费。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以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释义
【本公司】指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营运交通工具】:指有合法的行驶证且符合以下规定的车辆:
(1)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