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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附加爱心宝意外伤害保险如何?

2014-10-29 09:31:1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单年度之内的现金价

  值您可以向我们查询。

  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

  6.1 职业、工种或环境

  变更

  一、若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或环境发生变更,您或被保险人应自变更之日起

  10日内(含第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二、我们将根据变更后的职业、工种或环境的危险程度确定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

  是否属于我们的可保范围。若属于我们的可保范围,我们将重新核定被保险

  人自其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之日起的保险费交费标准;若不属于我们的可

  保范围,本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之日起终止。

  三、若您或被保险人未按上述约定书面通知我们,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工种

  或环境的危险程度属于我们的可保范围的,发生保险事故时,我们按实收保

  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工种或环

  境的危险程度不属于我们的可保范围的,发生保险事故时,我们不承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本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之日起终止。

  合同中止和复效

  7.1 合同中止 在主合同中止时,本附加合同同时中止。在本附加合同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

  险责任。

  7.2 合同复效 一、本附加合同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即复效)。经我们与

  您协商��达成协议,自您补交复效时应交纳的全部保险费及其利息和其他各

  项欠款本息的次日零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

  二、自本附加合同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

  我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第7页,共12页

  ��同解除和变更

  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及风险

  一、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

  下列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

  请书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8.2 合同变更 一、本附加合同生效后,若您需变更本附加合同的内容,应当向我们提出变更合

  同的申请,在您与我们达成一致后,可以对合同约定事项进行变更,变更可

  以用在保险合同上批注、附贴批单的方式进行。

  二、若被保险人身故、烧伤或发生残疾,则我们不接受本附加合同任何内容的变

  更申请,但联系方式的变更除外。

  8.3 联系方式变更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

  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

  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

  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释义

  9.1 周岁 指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

  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9.2 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

  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

  9.3 保单周年日 指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日,不含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当日。

  若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9.4 保单年度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为一

  个保单年度。

  9.5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指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

  日。若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9.6 利息 本附加合同补交保险费的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当月第1个营业日颁布的两年期

  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基准利率 + 2%”换算的月利率按月以单利累积计算。

  9.7 现金价值 指本附加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

  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9.8 电梯 指专为载运人员的箱型升降电梯,不包括电扶梯、货梯、汽车升降梯、建筑工程

  中使用的升降梯、其它升降器具、非载客专用及未经完工验收的电梯,且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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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交通工具内的箱型升降电梯。

  9.9 商业营运 指经相关政府部门合法登记许可的以客运为目的的运输经营活动。

9.10 意外伤害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