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短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23 10:21: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健康短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伤害
1 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
1.1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体损伤或身故时,意外伤害保险将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障。
具体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以责任条款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为准。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团险意外伤害保险基本条款
(2009年9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1 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
1.1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体损伤或身故时,意外伤害保险将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障。
具体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以责任条款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为准。
2 合同效力
2.1 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于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自载明于保险单上的生效日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期间为准。
2.3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如果被保险人已发生本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本公司将不接受解除合同申请。
3 保险费
3.1 保险费 保险费将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障内容及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确定,投保人应一次性向本公司缴清保险费。
4 保险金的申请及给付
4.1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4.2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同一受益顺序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没有确定受益顺序的,各受益人按同一顺序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的,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意外伤害保险的其他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3 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保险金时,由申请人按照责任条款的要求提交必需的证明和资料。
4.4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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