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安行无忧意外伤害保险(B)如何?
2014-10-22 10:26:0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平安安行无忧意外伤害保险(B)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水陆交通意外身故 水陆交通意外残疾 航空意外身故 航空意外残疾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18岁-55岁 | 600.00元 | 1年 |
意外身故10.0万 住院费用9000元 意外医疗2.0万 住院补贴100元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见7.2),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本主险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见表1)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见表
2)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我们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表1及表2所列伤残程度两项以上者,我们给付各项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伤残保险金;若伤残项目所属伤残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项目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表1及表2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水陆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见7.3)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除按第一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我们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水陆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本主险合同所附表1或表2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除按第二项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我们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水陆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航空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见7.4)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除按第一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我们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的4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本主险合同所附表1或表2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除按第二项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我们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的4倍给付“航空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1.您与我们的合同 4.2 宽限期 7.8 无有效行驶证
1.1 合同构成 5.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7.9 机动车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1 合同解除 7.10 医疗事故
1.3 投保年龄 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1 非处方药
1.4 保险期间和续保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7.12潜水
2.我们提供的保障 6.2 合同内容变更 7.13攀岩
2.1 保险金额 6.3 联系方式变更 7.14探险
2.2 保险责任 6.4 效力终止 7.15武术比赛
2.3 责任免除 6.5 争议处理 7.16特技表演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7.释义 7.17净保险费
3.1 受益人 7.1 周岁 7.18有效身份证件
3.2 保险事故通知 7.2 意外伤害
3.3 保险金申请 7.3乘坐客运水陆公共交通 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3.4 保险金的给付 工具期间 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
3.5 宣告死亡处理 7.4 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 费率表
3.6 诉讼时效 7.5 毒品
4.如何支付保险费 7.6 酒后驾驶
4.1 保险费的支付 7.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险种简称:安行意外B
险种代码:535
1.4
v 本主险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若保险期满时续保成功,本主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