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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22 09:57:2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健康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人保健康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中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表中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180天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将按自事故之日起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表一中一项以上伤残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伤残保险金之和。但若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如合并原有残疾后残疾程度大于原有的残疾程度的,本公司按合并后残疾项目的给付比例与原有残疾项目的给付比例的差值,再乘以保险金额来确定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每位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总和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9年9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1投保范围

  1.1投保范围 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做为被保险人,以团体为单位,由所在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作为投保人,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2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2.1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2保险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时,或在施工现场及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中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表中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180天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将按自事故之日起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表一中一项以上伤残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伤残保险金之和。但若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如合并原有残疾后残疾程度大于原有的残疾程度的,本公司按合并后残疾项目的给付比例与原有残疾项目的给付比例的差值,再乘以保险金额来确定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每位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总和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2.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因任何原因导致的流产、分娩;

  4) 工程停工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5)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他医疗行为所致的事故;

  6)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吸入或注射药物;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2) 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3)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合同效力

  3.1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于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自载明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