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附加久久同祥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22 09:45: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只能于保险事故发生之前,且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本公司收到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及时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3.2保险金的申请
您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本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的申请
1、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2、残疾保险金
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残疾保险金时,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见8.14)出具的诊断证明;
(4) 相关机构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5) 政府职能部门法医出具的残疾鉴定书;
(6)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如委托他人代为申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4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诉讼时效
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四。如何交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交付
保险费详见费率表,您可以选择一次交清或分期交付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采用分期交付方式时,保险费交费期间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
分期交付方式包括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四种。
五。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本附加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见8.12)会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本公司咨询。
5.2 自动垫交
主险合同进行保费自动垫交时,本附加合同应同时进行保费自动垫交。本附加合同不能单独进行保费自动垫交。
5.3 保险单借款
您对主险合同申请保单借款时,本附加合同应同时进行保单借款,借款比例和利息计算方式与主险一致。您不能单独对本附加合同进行保单借款。
六。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6.1 您解除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