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境外旅行附加旅程延误保险
2014-10-21 09:39:1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书;
(二)保险单原件;
(三)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预订旅行的相关文件、发票、费用单据原件;
(五)发生保险责任第(一)项第1点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发生保险事故第2至第6 项的,需提供医生诊断证明、相关的伤残程度证明;发生保险事故第7项的,需提供当地警 方出具的证明,以及发生费用的原始单据凭证;
(六)发生保险责任第(二)项的,需提供相关的公共交通机构出具的证明,以及发生 的费用的原始单据凭证;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五条 发生保险责任第(二)、(三)项的,被保险人应当立即向相关的公共交通机构 或第三方运输机构报告,要求其出具书面正式证明文件并提交给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权 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金额和免赔额
第四条 保险人最高赔付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险项下的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应自行承担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范围内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托运行李被海关或其它相关政府部门扣留、没收。
(二)慢性精神疾病(即使这些疾病是阵发性的);
(三)对捐献的器官或其它辅助设施的不良反应;
(一)对战争、民事骚乱、恐怖主义行为、飞行事故的心理反应或恐惧;
精神分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牙齿治疗
(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必须进行的牙科门诊治疗不在此限)、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
治疗的手术、器官移植。
【公共交通工具】指具备当地政府当局规定的客运资格并获得客运许可的飞机、机动车 辆、船舶等交通工具;但是,用于租赁的车辆、出租车、用于观光的空中飞行设施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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