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安贷意外伤害保险(C)怎么样?
2014-10-21 09:26: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交银安贷意外伤害保险(C)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伤害
在本主合同保险责任有效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全残保险金
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如果被保险人因该事故而导致全残,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如果被保险人因该事故而导致身故,本 主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交银康联交银安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C)(2011 年6月)
阅 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交.银.康.联.交.银.安.贷.意.外.伤.害.保.险.(.C.).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 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有些情况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请您仔细阅读责任免除条款。..。..。..。..。..。..。...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本公司。..。..。..。..。..。..。..。..。..。..。..。..。..。..。.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8
同时请您仔细阅读本公司对意外伤害事故的定义。..。..。..。..。..。..。..。..。..。..。...8.3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2.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5.合同解除
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 风险
6.如实告知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 限制
7.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 年龄错误
7.2 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 变更
7.3 未还款项
7.4 合同内容变更
7.5 联系方式变更
7.6 争议处理
8.释义
8.1 保单年度
8.2 保单月度
8.3 周岁
8.4 意外伤害事故
8.5 全残
8.6 毒品
8.7 酒后驾驶
8.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 驶
8.9 无有效行驶证
8.10机动车
8.11医疗事故
8.12非处方药
8.13潜水
8.14攀岩
8.15探险
8.16武术比赛
8.17特技表演
8.18未满期净保险费
8.19有效身份证明
8.20利息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交银康联交银安贷意外伤害保险(C)条款(2011 年6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本公司”指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主合同”指您与本公司之间 订立的“交银康联交银安贷意外伤害保险(C)保险合同”。
您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主合同是您与本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
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主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载明于保险 单上。 合同生效日期由您与本公司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本公司自合同生效日次日 零时起开始承担本主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保单年度(见释义)、保单月度(见 释义)均以该日期计算。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为本主合同保险费的计算基
础,并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2.2 保险期间 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自 本主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至本主合同期满日24时止,最长不超过1年。
2.3 保险责任 在本主合同保险责任有效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释 义),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2.3.1 全残保险金 自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