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安贷意外伤害保险(C)怎么样?
2014-10-21 09:26: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如果被保险人因该事故而导致全残(见 释义),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
2.3.2 身故保险金 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如果被保险人因该事故而导致身故,本 主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斗殴、酗酒、故意自伤或自杀、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释义);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的机动车(见释义);
(5)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导致 的伤害;
(6)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7)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医疗事故(见释义);
(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
(见释义)不在此限;
(9)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 感染者不在此限;
(10)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见释义)、跳伞、攀岩(见释义)、驾驶滑翔机或滑 翔伞、探险(见释义)、摔跤比赛、武术比赛(见释义)、特技表演(见释 义)、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1)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下落不明而被宣告死亡;
(1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 保险金受益人无息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见释义)。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 险人无息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无
息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除您或被保险人另有指定外,本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的第一受益
人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其受益额度为索赔当时依本主合同所载借款合同的 约定仍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本 主合同的保险金额。 如身故保险金超过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本公司将剩余部分的保险金给予由 您或被保险人指定的第二受益人。 如全残保险金超过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本公司将剩余部分的保险金给予被 保险人本人,您或被保险人另有指定的除外。 您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 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3.3.1 全残保险金申请 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保险合同、贷款合同、还款收据或证明;
(2)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见释义);
(3)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鉴定证明文件;
(4)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证明;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本公司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3.3.2 身故保险金申请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保险合同、贷款合同、还款收据或证明;
(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4)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 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证明;
(7)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