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境外意外伤害保险(A款)
2014-10-17 10:49:3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² 在某些情形下,您可以解除合同………………………………………………………………3.4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² 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²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1
²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3.4
²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4.2
²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6
人保寿险境外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人保寿险境外意外伤害保险(A 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 单、所附的投保单及相关文件、有关的声明、批注单及其他约定书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效力与 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1.2 合同成立 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生效日期在 保险单上载明。
2 您获得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突发性疾病(见 6.1)身故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 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未成年人 身故保险 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 1年,具体由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期间自保险单上载 明的生效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 24时止。
2.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 保险金
意外残疾 保险金
意外烧伤 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见 6.2)旅行(见 6.3)期间(见 6.4)遭受意外伤害(见 6.5), 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 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 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简称“附 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我们按附表一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残疾程度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 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附表一所列一项以上残疾时,我们分别给付意外残疾 保险金。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我们仅给付最严重一项的意外 残疾保险金。若这次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合并以前残疾可领取较严重项目意外残疾 保险金的,我们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以前残疾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应 在这次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时予以扣除。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 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给付表》(见附表二,简称“附表二”)所列 部位Ⅲ度烧伤(见 6.6),我们按附表二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 烧伤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烧伤程度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第 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烧伤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附表二所列一项以上烧伤时,我们分别给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