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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福佑专家借款人(B款)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11 13:21: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因上述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但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向受益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3合同效力

  3.1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于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自载明于保险单上的生效日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3.2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期间为准,最长不超过一年。

  3.3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本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且被保险人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贷款合同、被保险人还贷收据或证明;

  2)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及上述资料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4保险费

  4.1保险费 保险费将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内容进行确定,投保人应一次性向本公司缴清保险费。

  5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5.1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5.2受益人

  本合同身故保险金和伤残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其受益额度为索赔当时被保险人依本合同所载贷款合同的约定仍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本公司对第一受益人的赔偿额度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不得变更第一受益人。

  如身故保险金超过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本公司将剩余部分的保险金给予第二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为多人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同一受益顺序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受益权;没有确定受益顺序的,各受益人按同一顺序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超过第一受益人受益额度的部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或者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的;

  3) 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如伤残保险金超过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本公司将剩余部分的保险金给予被保险人本人。

  5.3保险金申请资料 申请各项保险金须提供本合同保险单、其他保险凭证、缴费凭证、贷款合同、被保险人还贷收据或证明以及下列证明和资料,本公司有权保留申请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意外身故保险金

  1)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2)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3) 若申请人为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