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08 11:48:0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3、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医疗保险金、每日住院给付保险金时,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和费用清单;
(4)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门急诊病历、门诊药品的复方、门诊的检查检验报告等;
(5)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如委托他人代为申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欠款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派发红利、返还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本合同有借款、欠交保险费,则本公司扣除未清偿的借款及应付利息(见9.8)、欠交的保险费后给付。
3.6 诉讼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四。 如何交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交付
保险费详见费率表,您可以选择一次交清或分期交付本合同的保险费。
本合同采用分期交付方式时,保险费交费期间为十年、二十年。
分期交付方式包括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四种。
五。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本合同生效后,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您可以书面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起飞前;
2、被保险人因故未乘坐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并且在该航班起飞后三十日内。
您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未乘坐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的有效证明(若被保险人因故未乘坐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
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上述证明和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本合同的净保险费。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解除合同后,受益人不能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申请给付保险金。
六。 其他需要您关注的事项
6.1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条���:凡投保时出生满二十八天至六十五周岁(含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2、投保人条件:凡订立本合同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
6.2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本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们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返还保险费。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我们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返还保险费。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