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建筑工程(D)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28 13:14: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建筑工程(D)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或从事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者在施工现场或在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 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 任终止。
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本公司按该项身体残疾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或两项以上残疾项目的,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任何情况下,当本公司向某一被保险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无论其中一项或数项保险金之和)的总额累计达到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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