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乐意人生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24 09:39: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还给您。各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 价值如保险合同上所示,各保险单年度间的现金价值以该保险单年度末及前一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按该保险单年度经过日数比例计算;若因其他条款的约定而发生变更,现金价值将重新计算。
11。
7.合同效力的恢复
~~~~~~~~~~~~~~~~~~~~~~~~~~~~~~~~~~~~~
7.1 合同效力的中止 宽限期结束之后您仍未交付当期保险费,本合同效力中止。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7.2 合同效力的恢复(以下简称“复效”)
11、欠交保险费:指依本合同及附加乐意合同约定您(投保人)到期应交付而未交付的保险费。但本合 同如有保险��同借款的情形,则还应包括未偿还保险合同借款及利息。
12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我们审核通过并补交欠交保险费加计 利息13扣除合同效力中止期间的危险保险费14后的余额,自次日零时起本合同及附加乐意合同的 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日起满两年,您未提出复效申请或复效申请未经我们审核通过的,我们有权 解除本合同及附加乐意合同。我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本合同及附加乐意合 同的现金价值。
8.保险金的申请
~~~~~~~~~~~~~~~~~~~~~~~~~~~~~~~~~~~~~
8.1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 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 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或不可抗力15导致的延误除外。若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在规 定的十日内通知我们,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日内通知我们。
8.2 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申请保险金时,应提供 8.3 条约定的一般证明文件资料和 8.4、8.5 条约定的特别证明文 件资料。
如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不齐全的,我们将一次性通知补齐。
8.3 一般证明文件资料 申请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一般证明文件资料:(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二)保险合同;(三)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四)若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五)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六)保险金如转变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12、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指国务院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属于三级(含)以上的医院。但不包括诊所、 康复、疗养、护理、联合病房休养、戒酒、戒毒、养老等的医疗机构。 13、利息:指补交欠交保险费或保险合同借款的利息。其中: (1)本合同效力中止日后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按补交欠交保险费的金额、经过天数及利率,依单利方 式计算。利率以本合同所采用的预定利率计算。 (2)保险合同借款的利息按借款金额、借款期间及利率,依单利方式计算。借款利息逾期未偿还的,则 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计息。利率由我们每月宣布,按计息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月初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六个 月期贷款利率与本合同所采用的预定利率加 2%两者,取较大值计算。 14、危险保险费:指本合同及附加乐意合同的保险成本。 1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6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诊断书或验尸证明书;(二)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三)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四)若被保险人遗体已火化的,应提供遗体火化证明。
8.5 申请第一级残疾保险金特别证明文件资料 申请第一级残疾保险金时,除提供一般证明文件资料外,还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残疾诊断鉴定书。 我们可以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的身体予以检验,其一切费用由我们负担。
8.6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 日起计算。
8.7 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 我们会将进展情况通知受益人,并应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