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世纪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B款)
2014-09-18 09:08:2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世纪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B款)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按照与您的约定对被保险人遭遇的以下6类风险中的一类或数类承担保险责任(其中A、B类仅限选择其中一类):
A类: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经营客运业务的机动车,在机动车车厢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B类:被保险人乘坐他人驾驶的非经营客运业务的机动车,在机动车车厢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C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机动车,在机动车车厢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D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轨道交通车辆(包括火车、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在轨道交通车辆车厢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E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轮船,自踏上轮船甲板起至离开轮船甲板止,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F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止,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遇投保时约定的风险,我们按下列规定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我们按该类风险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残疾的,我们按该类风险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我们给付对应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我们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我们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投保时约定的该被保险人该类风险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风险所对应的保险金额时,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该类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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