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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A款)

2014-09-17 12:51:3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A款)怎么样?

  太平洋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A款)

  适用年龄:28天至59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伤害 航空意外

  保险责任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长期护理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在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当天)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的,则须持续至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之日),在观察期结束后,若本合同仍有效,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同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本公司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健康维护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止(含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当天),每满3个保单年度,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一次健康维护保险金。

  老年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在60周岁后(含60周岁)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

  疾病身故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且被保险人在18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当天),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且被保险人在18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本公司返还所交纳的保险费(不包含因健康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并根据保单经过天数按2.5%的年利率以单利方式计息,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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