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联合行李耽搁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17 11:53: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阳联合行李耽搁保险
适用年龄:6个月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旅行时,已登记的行李被承运人耽搁,误送或暂时错置,并且
1) 行李耽搁发生在被保险人的旅行期间;且
2) 在被保险人到达预定目的地的机场,港口或者任何交通终点站时起连续八(8)小时之内,被保险人的行李还未归还。则被保险人可为紧急购买的必需的衣物及梳妆用品申请给付。
被保险人在申请给付时必须提供:
1) 向保险人出具承运人声明耽搁及其时间的书面证明;
2) 向保险人提供被保险人紧急购买的正式收据。
针对同一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只能就“行李及个人物品的遗失或损毁保险” (仅适用于被保险人的保单有该项保障)和“行李耽搁保险”中的一项申请给付。
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附加行李耽搁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合同经保险人同意附加于主合同。主合同一般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本附 加合同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不一致或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如果投保人同时申请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为主合同的生效日。如 果在主合同的保险期间申请本附加和同,在投保人缴付保费并且保险人同意接收后,本附加 合同立即生效。
本附加合同在下列情况发生时自动终止:1) 主合同效力终止;2) 投保人以书面方式通 知保险人终止本附加合同。
第二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旅行时,已登记的行李被承运人耽搁,误送或暂时错置,并
且
1)行李耽搁发生在被保险人的旅行期间;且
2) 在被保险人到达预定目的地的机场,港口或者任何交通终点站时起连续八(8)小 时之内,被保险人的行李还未归还。则被保险人可为紧急购买的必需的衣��及梳妆用 品申请给付。
被保险人在申请给付时必须提供:
1)向保险人出具承运人声明耽搁及其时间的书面证明;
2)向保险人提供被保险人紧急购买的正式收据。
针对同一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只能就“行李及个人物品的遗失或损毁保险” (仅适用 于被保险人的保单有该项保障)和“行李耽搁保险”中的一项申请给付。
责任免除
主合同一般除外责任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五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
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 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行李耽搁保险金的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理赔申请书
(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三)旅行证明文件
(四)���运人声明耽搁及其时间的书面证明
(五)紧急购买的必需的衣物及梳妆用品的正式收据
(六)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七)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 其他证明和资料
(八)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 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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