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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驾驶员意外医疗保险

2014-09-12 09:08: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内容变更。..。..。..。..。..。..。..。..。..。..。..。..。..。..。..。..。..4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权。..。..。..。..。..。..。..。..。..。..。..。..。..。..。..。..。..。. 4 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事项。..。..。..。..。..。..。..。..。..。..。..。..。...4 第十六条 告知义务。..。..。..。..。..。..。..。..。..。..。..。..。..。..。..。..。..。..。 4 第十七条 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4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4 第十九条 名词释义。..。..。..。..。..。..。..。..。..。..。..。..。..。..。..。..。..。..。 5

  第一部分 您与我们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由保险单、保险条款,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 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受益人的指定

  本合同的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

  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即保险单所载的保险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单满期日均以本合同生效日为基础计算。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五条 投保条件

  凡依法取得驾驶证的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六条 保险责任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2、您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向我们申请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的保障

  第七条 保险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持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对应准驾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事

  故,需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治疗,本公司对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

  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在扣除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额后再乘以保险单上载明 的赔付比例,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意外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保险 单载明的本合同保险金额为限。

  实际的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实际支出的费用。给付 范围包括诊疗费、麻醉费、手术费、抢救费、床位费、药品费、化验费、检查费、护理费、 治疗费、材料费等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支出的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各项费用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我们

  仅对扣除已获补偿后的剩余部分,在扣除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额后在约定的限额内按照保

  险单上载明的的赔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第八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

  1、 被保险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5、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6、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证的机动车;

  7、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8、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0、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11、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

  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12、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3、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蹦极、探险

  活动、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4、被保险人从事井下作业、火药、爆竹制造等高风险工作;

  15、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

  (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等)的费用;

  16、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先天性疾病治疗费用;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及分娩

  以及由以上一个或多个原因引起的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7、被保险人的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补助费、误工补贴费;

  18、保险单签发地所在城镇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中不予支付的费用。

  第九条 保险金额

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