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联合旅程延迟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11 09:31:3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阳联合旅程延迟保险
适用年龄:6个月至8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可为在其旅行途中发生的以下情况申请旅行延期的给付:
1)被保险人预定的启程时间延迟了六(6)小时以上;且
2)延迟原因是由于天气恶劣、罢工、机械故障、被保险人安排乘坐的定时运输产生紊乱或存在结构性缺陷或承运方员工的其他工作行为。
保险人按延误时间进行给付, 保险人的给付限额以保险明细表上载明的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准。
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附加旅程延迟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合同经保险人同意附加于主合同。主合同一般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本附 加合同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不一致或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如果投保人同时申请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为主合同的生效日。如 果在主合同的保险期间申请本附加和同,在投保人缴付保费并且保险人同意接收后,本附加 合同立即生效。
本附加合同在下列情况发生时自动终止:1) 主合同效力终止;2) 投保人以书面方式通 知保险人终止本附加合同。
第二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可为在其旅行途中发生的以下情况申请旅行延期的给付:1)被保 险人预定的启程时间延迟了六(6)小时以上;且 2)延迟原因是由于天气恶劣、罢工、机 械故障、被保险人安排乘坐的定时运输产生紊乱或存在结构性缺陷或承运方员工的其他工作 行为。
保险人按延误时间进行给付, 保险人的给付限额以保险明细表上载明的本合同项下该被保 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准。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主合同一般除外责任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的除外条款不一致 或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
1)被保险人不向保险人提供承运方声明旅程延迟及延迟时间和原因的书面证明;且
2)延迟的原因是由于:(1)被保险人未能根据其行程安排及时登记进站;或(2)旅
行代理的过失或过错。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五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六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
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 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填写完整的理赔申请书
(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三)旅行证明文件
(四)承运方提供的旅程延迟的证明文件
(五)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六)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 其他证明和资料
(七)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 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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