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暂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9-10 10:49:4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长生暂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若被保险人在本暂时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事故,并在本暂时合同有效期内以该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其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暂时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金额以所申请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时,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身故,我们应给付的身故保险金金额为准。对同一被保险人,我们根据所有暂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所承担的身故保险金给付金额之和以人民币十万元为限;若发生保险事故时,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我们根据本暂时合同承担的身故保险金与本公司其他保险合同及其他公司保险合同约定或实际给付的身故保险金之和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金额为限。
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长生暂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1 年 3 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暂 时合同”指《长生暂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条 暂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本暂时合同在您申请投保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上含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以下 简称“人身保险合同”)时,填妥投保单并足额交付人身保险合同的“首期保险费”后随即 成立,并自成立日次日零时开始生效。本暂时合同的成立日以银行收款日期(若使用支票或 银行自动转账,须经银行收妥到本公司账户)或“保险费临时收款凭证”上载明的付款日期 为准。
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暂时合同不成立: 一、��保单上已声明“暂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不适用”; 二、未如实告知投保单及相关投保文件上的问题; 三、对于“暂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告知书”的二项健康问题之一回答为“是”; 四、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在六十五周岁以上。 任何机构与个人均无权变更本暂时合同的内容。
第二条 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本暂时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事故1,并在本暂时合同有效期内以该意外事故 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其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暂时合 同终止。身故保险金金额以所申请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时,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身 故,我们应给付的身故保险金金额为准。对同一被保险人,我们根据所有暂时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合���所承担的身故保险金给付金额之和以人民币十万元为限;若发生保险事故时,该被 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我们根据本暂时合同承担的身故保险金与本公司其他保险合同及其他公 司保险合同约定或实际给付的身故保险金之和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金额为限。
第三条 责任免除 所申请的人身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对应地适用于本暂时合同。
第四条 暂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暂时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一、所申请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时; 二、所申请人身保险合同延期/拒保通知书寄出时; 三、您终止人身保险合同申请时; 四、本暂时合同生效满三十日。
1 意外事故: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以上信息由南方财富网的小编为您提供,南方财富网的小编感谢您对南方财富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