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天康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10 10:44:3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二、本合同首年度的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若本合同以续保方式有效,本合同的保险 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 110%。对保险金额超过基本保险金额的部分,我们不额外收取保险 费。
第六条 保险费及宽限期 您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交费期间、应付日、交费方式等交付本合同的保险费。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在保险费应付日或应付日前交付以后各期 保险费。 若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我们未曾拒绝您续保的,每次保险费应付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 限期。宽限期内本合同继续有效,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给付 保险金时须扣除已到期而未交的保险费。宽限期期满日保险费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 期满日的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第四章 保险期间、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及解除
第七条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生效日的零时起至满期日的零时止。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您未向我们书面声明不同意续保,则视为您同意续保。本合同不保 证续保,若我们同意续保且您已向我们交付续保保险费,则本合同继续有效。续保保险费按续保时我们核定的费率计算。
13 现金价值:指本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 分金额。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为最近一期已交保险费乘以以下《保险费退还比例表》所对应的比例所得金额。 《保险费退还比例表》
本合同最近一期已交保险费未到期的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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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交费方式下退还保险费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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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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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交 |
季交 |
半年交 |
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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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十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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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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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九个月但不满十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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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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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八个月但不满九个月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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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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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七个月但不满八个月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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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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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六个月但不满七个月 |
— |
— |
—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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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五个月但不满六个月 |
— |
— |
5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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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四个月但不满五个月 |
— |
— |
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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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三个月但不满四个月 |
— |
— |
2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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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二个月但不满三个月 |
— |
3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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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二个月 |
—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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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天康意外伤害保险 4
第八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我们将签发保险单作为本合同成立的标志。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我们收到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 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均载明于保险单上。 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单年度、保险单月份、保险费应付日和保险合同满期日均以生效日为基 准计算。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九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您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