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信泰综合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9-10 09:56: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关机构出具的被 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5)航空、航运、铁路、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意外残疾保险金、意

  外烧伤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烧伤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 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残疾或烧伤程度的资料;

  (4)航空、航运、铁路、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及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 和资料。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 关证明和资料。

  5.4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 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 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 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 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 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5.5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及风险

  您申请解除本合同的,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 日起三十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若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的,您不得行使本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7.1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

  理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

  填明,若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 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的 未满期净保险费。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 定。

  7.2 地址变更 您的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您

  不作上述通知的,我们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通讯地址向您发送有关通知,并 视为已送达。

  7.3 合同内容的变更 您和我们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内容。变更本合同的,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 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和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7.4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 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_ 释义

  8.1 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

  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8.2 交通工具 仅包括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合法运营、以客运为目的的民航班机、轨道交 通工具(包括火车、地铁、轻轨、磁悬浮列车)、轮船或客运汽车(含有轨、 无轨电车),以及私用轿车、单位公务、商务用车。私用轿车、单位公务、商 务用车为同一类交通工具。

  8.3 乘坐合法商业运营

  的民航班机、轨道交 通工具、轮船或客运 汽车(含有轨、无轨 电车)期间

  在被保险人乘坐民航班机时,该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进入舱门时起至飞抵目的地

走出舱门时止;在被保险人乘坐轨道交通工具(包括火车、地铁、轻轨、磁悬 浮列车)时,该期间指自被保险人上车时起至被保险人到达车票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