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陆路交通宝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2 09:10:1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除 因下列任一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方将不支付任何
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遭受 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被保险人自杀、自我伤害、挑衅、
斗殴、不遵照医护意见或其它故意行为;
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意杀害、故意伤害; 三、被保险人处于精神错乱、精神障碍或心理障碍状态; 四、被保险人本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任何身体残疾或损伤; 五、怀孕(含宫外孕)、分娩、流产或前述任一原因引起的并
发症,食物中毒,整容手术,医疗事故;
六、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见 14.9)或药物的影响,除非按
照医生处方服用且不是出于戒毒的目的;
七、被保险人在任何军队、警察部队、民兵或准军事组织中服 役、执行任务或受训期间(无论身体伤害是否在被保险人休假或未 穿制服期间发生);
八、战争(见 14.13)、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恐怖主义 (见 14.14)及任何阻碍或防止已经发生或预期会发生的恐怖主义的 活动;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三章 保险金额
5.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我双方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第四章 保险期间
6. 保险期间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我方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见 14.15)在保险单中载明。本合同自该生效
日期的24时(北京时间)开始生效。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我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五章 合同解除及合同效力的终止
7.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终止:
一、您方或我方按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
三、被保险人身故;
四、最高保险金额已经支付。
五、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被解除或终止。
第六章 索赔
8.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方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 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9. 保险金申请 一、在申领意外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索赔申请表》,
并提供下列所有证明和资料原件: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及身份证明;
(3)受益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4) 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法院出具 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 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诊疗资料及 其他证明、报告和文件。
二、在申领意外全残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索赔申请表》, 提供下列所有证明和资料原件: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户籍及身份证明;
(3)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书(需自费提供);
(4)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及出院小结;
(5) 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诊疗资料及 其他证明、报告和文件。
三、申领保险金时其他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时,受托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
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 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该监护人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 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以及该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 权的证明。
以上证明或资料不完整的,我方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
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10. 保险金给付 我方收到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 形复杂的,或者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我方将在调查核实后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方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
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
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 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 先予支付;我方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以人民币支付,不含利息。
11. 其它核定结果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向我方提出索赔申请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