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2 08:58:4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5.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我双方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6.保险费的交纳
投保人应该以人民币支付保险单所示的保险费。 投保人应该在每一个保险费到期日(见 19.16)之前支付该笔保险费。
投保人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每一笔保险费之后,我方将按时提 供保障,直至下一笔保险费到期。
本合同的保险费按照保险金额和约定的费率标准确定,您应当
按照约定的交费方式交纳续保保险费。
7. 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
投保人未支付首��保险费,本合同自始无效。
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在保险费到期日未交纳本合同规定 的续期保险费的,自保险费到期日的 24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 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见 19.17),我方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 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各期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
期满的24时起终止效力。
第四章 保险期间及续保
8.保险期间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我方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见 19.18)在保险单中载明。本合同自该生效
日期的24时(北京时间)开始生效。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年。
9.
续保条件
本合同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见19.19)将自动续保,但我方
拒绝续保或本合同终止或中止的除外。
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前,我方将向您方发出自动续保通知,如 果您方不愿意续保,应在保单周年日前通知我方。
第五章 合同解除及合同效力的终止
10.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 险
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24时起10天内称为犹豫期,如果投 保人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 且审核通过之日起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 已交付的全部保险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方不承担保 险责任。
如果您方在合同签收之日24时起10天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我 方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如果您方选择的交费方式为月交,则本合同将自我方收到 解除合同申请之日 24时后的第一个保险费到期日起终止效力;
二、如果您方选择的交费方式为月交以外的其他交费方式,本 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24时起终止效力,我方自收到 解除合同申请之日起 30天内向投保人退还在扣除手续费后按日计 算(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的未满期净保费(见19.20)。
如果您方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下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须一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