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安顺无忧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1 15:14: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6.3 年龄或性别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及其真实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未经过净保险费。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6.2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
6.4 变更住所与通讯地址
您或被保险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否则,所有我们的通知信息都将按我们最近所知的地址发送,并视为已送达您或被保险人。
6.5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间内,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经您和我们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后,应当由我们在原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您和我们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6.6 法律法规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中的任何部分,若与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都应作相应的修改。
6.7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同意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释义
1. 生效日 保���单所载的我们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日期。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以此日期为计算依据。
2. 周岁 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准,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周岁,不足一年的不计,依此类推。
3. 满期日 本合同订立时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之日。
4. 交通工具 本合同中“交通工具”仅限“公共交通工具”和“私家车”。其中“公共交通工具”仅限“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和“出租车”:“普通公共交通工具”:指领有营运执照,有固定营运时间和营运线路,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而不限乘客类别的海陆空机动公共运输工具,本合同包括飞机、轮船、轮渡、火车、市内公共汽车、市内公共电车、长途公共汽车、地铁列车、城市轻轨列车、磁悬浮列车和其它普通公共交通工具,但不包括缆车、自行租赁的交通工具及各种形式的班车和包车。“出租车”:指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批登记、注册手续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规章、制度运营,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思提供客运服务,并且按照行驶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四轮机动客车。
5. 意外事故 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6. 基本保险金额 指保险单所载的各类交通工具(包括公共交通工具和私家车)分别对应的保险金额,若该金额经本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正而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作为基本保险金额。
7. 火车 除铁路火车外,还包括地铁列车、城市轻轨列车以及磁悬浮列车。
8. 轮船 指领有营运执照,有固定营运时间和营运线路,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而不限乘客类别的轮船及轮渡。
9. 公共汽车 指领有营运执照,有固定营运时间和营运线路,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而不限乘客类别的陆上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本合同包括市内公共汽车、市内公共电车、长途公共汽车,但不包括缆车、自行租赁的交通工具及各种形式的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