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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1 11:06:5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未满期净保费(见19.20)。

  如果您方解除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或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须一并解除。

  11.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终止:

  一、您方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在保险费到期日未支付续期保险费,且在该保险费到期日后的第一个保险费记账日我方仍未收到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被保险人满65周岁之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

  四、本合同没有续保;

  五、最高保险金额已经支付。

  六、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被解除或终止。

  第六章 索赔

  12.诉讼时效受益人向我方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3.保险金申请一、在申领意外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索赔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所有证明和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及身份证明;

  (3) 受益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4) 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 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诊疗资料及其他证明、报告和文件。

  二、在申领意外全残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索赔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所有证明和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的户籍及身份证明;

  (3)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书(需自费提供);

  (4) 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及出院小结;

  (5) 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诊疗资料及其他证明、报告和文件。

  三、申领保险金时其他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时,受托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该监护人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以及该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以上证明或资料不完整的,我方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14.保险金给付我方收到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或者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方将在调查核实后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方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方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以人民币支付,不含利息。

  15.其它核定结果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我方提出索赔申请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方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发生后,您方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我方对虚报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您方或者受益人有以上规定行为之一,致使我方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在收到我方相关通知后之日起30日内向我方退回或者赔偿。

  16.宣告死亡处理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事故而失踪,之后经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我方以判决书宣告的被保险人身故日期作为保险事故发生日期,按本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身故保险金的受领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之日起30日内向我方退还已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您我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17.欠交保险费的处理如果在给付保险金时,您方仍欠交任何保险费未还清,我方有权在支付保险金前要求您方先予支付所有欠交的保险费,或从应支付的保险金中扣减您方欠交的保险费。

  第七章 其他规定

  18.受益人一、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1)本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为发放本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