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身故和全残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1 09:24:0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招商信诺附加身故和全残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全残
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将按照主合同中所确定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和身故保险金的给付顺序、给付方式给付。
二、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全残时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将按照主合同中所确定的全残保险金受益人和全残保险金的给付顺序、给付方式给付。
招商信诺附加身故和全残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须附加于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而成立。 主合同的各项条款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如果主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合同条款
为准。
第二条 【投保年龄】 年龄为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如属续保,则被保险人的年
龄最高可至六十四周岁。
第三条 【我们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保障】
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在世界各地全天二十四小时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将按照主合同中所确定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和身故保险金的给付顺序、给付方式 给付。
二、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全残时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将按照主合同中所确定的全残保险金受益人和全残保险金的给付顺序、给付方式 给付。
第四条 【责任免除】
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全部适用于本合同。 第五条 【保险金额】 本合同每一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与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对应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相同。 第六条 【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七条 【保险期间及续保】 本合同自您我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的二十四时(北京时间)开始生效。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是一年。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本合同将自动续保。 第八条 【退保】 本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终止效力。退保时,我方在扣除手续费后按日计算(经过日
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退保时,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须一并解除。 第九条 【释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特定的含义:
[未满期净保费]:指未满期保险费扣除和保险合同相关的手续费后的剩余保费。其计算公式为:最近 所支付的保险费X(1-该保险费所保障的已经过天数/该保险费所保障的期间天数)X(1-35%)。经过天 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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