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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身故意外伤害保险Ⅱ型

2014-09-01 08:53:1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时,受益人应填写索赔申请表,并向我方提供下列所有文件:

  (一)保险合同;

  (二)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三)受益人户籍及身份证证明;

  (四)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

  (五)我方要求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其他文件。

  第十九条 保险金的支付 我方将向本合同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保险金以人民币支付,不含利息。 第二十条 欠缴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处理

  如果在给付保险金时,您方仍欠缴任何保险费或有其他款项未还清,我方有权在支付保险金前要求您方先予支付所有欠款 或从应支付给您方的保险金中扣除您方欠缴的款项。

  第二十一条 您方遵守本合同的义务 您方必须遵守本保险条款,如果您方未能遵守本保险条款,我们将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给付保险金。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方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您方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方应当如实告知。

  您方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方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您方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方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方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方不承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在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受益人 您方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作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一

  人以上时,您方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受益人将享有相等的受益份额。

  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您方可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变更受益人时您方必 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经我方在保险单上注明后方能生效。因身故受益人变更所引起的法律上的纠纷,我方不负任何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后,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方向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履行给付保 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二十四条 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理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我方可解除本合同,并向投 保人无息退还保险费。若已支付保险金,则我方有权要求受益人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保险金。但如果本合同已连续投保满二年, 则按下述(三)或(四)的规定处理。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方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 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则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四)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方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

  人。

  第二十五条 您方把本合同用于其它目的的处理 如果您方出售或转让本合同,或者将其用于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业务,我方将不予认可。

  在任何情况下,我方的合同对象只是您方,所以只和您方发生合同关系。 第二十六条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保险单签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释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特定的含义: [您方]:指保险单上所显示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公司、我方、我们]:指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意外事故]:指突然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并且其发生不是由于疾病的原因而造成,所造成的身体伤害不是出于当事人 的本意。

  [身体伤害]:指被保险人直接并单独由于意外事故的发生而对其身体的任何部位所造成的伤害,而且这些伤害是在本合同 有效期间由于外部性的、猛烈的和显而易见的手段所造成的。

[意外伤害]:指因意外事故而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