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附加安行保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8-29 16:18: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6、 航空意外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航班班机时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全残的,我们在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和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再按照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50%给付航空意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本附加合同所称全残,指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注①,⑤);
(2)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3)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4)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注①,⑤)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5)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注①,⑤)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6)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②,⑤);
(7)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③,⑤);
(8)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注④)。
注:①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我们指定的有资格的眼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② 关节机能的丧失是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不能随意识活动。
③ 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④ 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⑤ 所谓永久完全是指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诊断之日起经过180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的情况,不在此限。
7、 意外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残疾,并达到本附加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附表一)所列之第二级或第三级残疾程度的,我们按该表所列之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含)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表一所列两项或两项以上残疾程度时,我们给付各项对应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仅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仅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如果不同的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我们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8、 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烧烫伤,并达到本附加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表》(简称附表二)所列烧烫伤情况之一的,我们按该表所列之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我们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如果不同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烫伤,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以较高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金额为准;如果后次意外烧烫伤保险金金额较高,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如果前次意外烧烫伤保险金金额较高,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如果不同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烫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我们给付各项烧烫伤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和残疾,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我们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如果累计给付的第1款、第4款、第7款和第8款保险金之和达到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与所依附的主保险合同同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