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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安心36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何?

2014-12-02 08:53: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龄错误

  7.2 合同内容变更

  7.3 职业变更

  7.4 地址变更

  7.5 司法鉴定

  7.6 争议处理

  8 释义

  8.1 投保年龄

  8.2 周岁

  8.3 法定身份证明

  8.4 保单周年日

  8.5 保单年度

  8.6 意外伤害

  8.7 深II度烧伤

  8.8 III度烧伤

  8.9 毒品

  8.10酒后驾驶

  8.11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8.12无有效行驶证

  8.13潜水

  8.14攀岩运动

  8.15探险活动

  8.16特技

  8.17未满期净保险费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海

  康「安心36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

  声明和批注及其它约定书构成。

  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我们需要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 同及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 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1.2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投保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我们对本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我们同意承保并收取第一期保险费后开始。我

  们将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本合同的生效日载明于保险单上。除另有约定外,

  我们自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单月份、保险费到期日和保单 满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于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若该 金额经本合同其它条款修正而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生效日的零时起到满期日的零时止。

  2.3 续保

  被保险人六十五周岁之前,本合同可续保。 您可于本合同每个保险期间届满后六十日前,向我们缴付续保保险费以申请续保。

  经我们核准并已收取该保险费后,本合同保险期间自上一保险期间届满日起延续一

  年。

  续保保险费应以续保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和年龄为基础,按当时我们核定的费率计算。

  2.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的保险责任,且本条2.4.1至2.4.3 保险金给付的

  累计金额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2.4.1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者,

  我们按事故发生时的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2.4.2 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致成《残

  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我们给付“意

  外残疾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该表所列的给付比例乘以事故发生时的本合同 基本保险金额计算。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成《给付表一》内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程度时, 我们将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之总数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但是若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 目的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不同时,以较严 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的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 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已给付的残疾项目所属的等级较严重,则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 残疾保险金。

  2.4.3 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

  八十天内导致下列情形之一者:1)身体深II度烧伤面积大于全身体表皮肤面积20%;

  2)III 度烧伤面积大于全身体表皮肤面积10%;3)头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全身体 表皮肤面积2%的,我们按事故发生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意外烧伤保 险金”予被保险人。

  2.4.4 意外残疾生活补助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

  十天内符合《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第一级、第二级或第三级之任一者,经我们

鉴定确认残疾,自残疾确认之日所在的月份起,每月十五日(遇节假日顺延)按事 故发生时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