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附加机动车事故意外伤害保险
2014-08-27 15:34:1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 人帮助。
⑤ 所谓永久完全是指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诊断之日起经过180 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的情况,不 在此限。
2.2 责任免除 如果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身故或全残或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
人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8.7);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8.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8.9),或驾 驶无有效行驶证(见8.10)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恐怖活动、生化武器、核爆炸、 核辐射、核污染;
7.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杀害;
8. 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国家管制药品影响而导致的伤害;
9.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见 8.11)、感染艾滋病病毒(HIV)(见
8.12)期间;
10.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 国际统计分类(ICD-10)》分类为精神疾病的疾病)导致的伤害;
11. 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手���、医疗事故、其它医疗,或前述任何 一种情形导致的伤害;
12. 被保险人妊娠、异位妊娠、妊娠并发症、流产、分娩;
13.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4. 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有伤口而感染者除外);
15. 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见 8.13)、跳伞、攀岩(见 8.14)、蹦极、探险(见 8.15)、武术(见 8.16)、摔跤、特技(见 8.17)、赛马、赛车、卡丁车 等高风险活动,或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持有 效客票乘坐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发生上述第 1 种情形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的,我们将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 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该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 险人的遗产处理。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 金价值退还给您。
第 3 章 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金额、缴费期间和缴费方式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费按照我们核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根据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金额确定 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您应于保险费到期日或之前向我们缴纳保险费。
第 4 章 保险金的给付
4.1 请求给付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
的诉讼时效 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2 保险金受益人的 本附加合同意外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指定与变更
本附加合同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与主合同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一致。
4.3 如何申请保险金 1.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
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3)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4)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它相关机构出具
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2.申请意外全残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 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 医院(见 8.18)诊断证明(包括完整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
证明、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等);(4) 国家卫生行政机构评定的三级医院或我们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机
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 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 明和资料。
第 5 章 欠款的扣除 我们在给付保险金、退还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果您有任何 欠缴的保险费,我们有权先行扣除。
第 6 章 职业变更的处理 在本附加合同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