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大都会人寿附加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2008)

2014-11-25 10:30: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我们将根据不同的 意外伤害事故分别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

  累计给付的意外烧伤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4、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和意外烧伤保险金之和达到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时, 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双倍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下列情形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我们将在给付第一款约定的意外身故、残疾、烧伤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给付同等金额的意外身故、残疾、烧伤保 险金:

  1、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火车、地铁、轻轨、轮船、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若上述两种情形同时发生,则仍按照仅发生其中一种情形进行额外给付,不再累计给付。 本附加合同所指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火车、地铁、轻轨、轮船、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期限按以下规定界定:

  1、乘坐民航班机:自被保险人踏入民航班机的舱门时起至抵达本次航程最终目的地走出 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被保险人作为驾驶人员或乘务人员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我们不承 担双倍保障的责任;

  2、乘坐火车、地铁、轻轨、轮船、汽车:自被保险人进入火车、地铁列车、轻轨列车、 汽车车厢或踏上轮船甲板时起至抵达客票所载目的地走出车厢或离开轮船甲板时止。被保险人 作为驾驶人员或乘务人员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我们不承担双倍保障的责任;

  3、乘坐出租车:自被保险人进入出租车车厢时起至抵达本次乘坐的目的地走出车厢时止。 被保险人作为驾驶人员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我们不承担双倍保障的责任。

  本附加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2008)条款

  阅 读 指 南

  本阅读指南为帮助您理解本条款而设,对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您有权在签收保险合同后 10天内解除合同,并获取全额退还的保险费..........第十六条 您指定的受益人可以享受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障利益.............................第三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特定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第三、四、十二、十六条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抉择.............................第十六条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第十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十九条

  目录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二条 承保范围 第三条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六条 保险期间

  第七条 续保

  第八条 续保宽限期 第九条 保险金额 第十条 保险费的支付 第十一条 交费期间 第十二条 宽限期 第十三条 受益人 第十四条 保险金申请 第十五条 诉讼时效

  第十六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第十七条 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 第十八条 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 释义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2008)条款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投保

  人申请,经我们同意而订立。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没有约定的,以 主合同相关条款为准,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的条款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事项未在保险单上载明或批注,则本附加合同不产生效力。 本附加合同包括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前述保险单或凭证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附加

  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在本附加合同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保险人,即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您和我们”统称“双方”。

  第二条 承保范围 一、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主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相同。 二、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在本附加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或经被保险

  人同意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附加合同。

三、被保险人范围:凡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