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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1-25 09:59:0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 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

  保险金受益人

  4.1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

  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清,具体交费标准见费率表。

  保险费的支付

  3.1

  保险费的支付

  Z

  (10) 被保险人醉酒、自杀或故意自伤;

  (11) 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

  保险责任终止。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

  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9)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在从事与建筑施工不相关的活动,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 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外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疾患(依照世界卫生组织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 的伤害;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 处方药(见释义 6.8)不在此限;

  (6)

  (7)

  附件 6-3

  5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自其知道或者

  诉讼时效

  4.5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

  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 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 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 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日内,对给 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 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给付

  4.4

  意外身故保险金

  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释义 6.9);

  (3)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4)用人单位出具的被保险人劳动关系证明;

  (5)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

  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 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用人单位出具的被保险人劳动关系证明;

  (5)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

  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

  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申请

  意外残疾保险金 申请

  4.3

  保险事故通知

  4.2

  投保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 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 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 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附件 6-3

  6

  投保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时,投保人可以从以下两种争议处理方式中选

  争议处理

  5.6

  在申请保险金给付时,本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

  构(见释义 6.10)进行身体检查或到法定鉴定部门进行残疾鉴定。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原因不明的,除法律所不允许的情形外,本公 司可以要求解剖检验或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

  事故鉴定

  5.5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以

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