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1-24 10:25: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非本公司的责任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金额无法确定的除外。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
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
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
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
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 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 额。
4.5 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失踪且被
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 时间,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受益人确知其没有死亡的,
受益人应于知道后 30 日内向本公司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合同的 效力依法确定。
4.6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5.1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
及风险
被保险人因故不能乘坐本合同约定航班班机的,在本合同约定航班班
机出发前,投保人可要求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未能乘坐本合同约定航班班机的证明;
(3)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
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保险费。
] 其他事项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
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
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
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
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 除本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
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
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
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
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6.3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
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
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 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6.4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
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凭 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 议。
6.5 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投保人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
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 若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 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 投保人。
6.6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时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
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______仲���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释义
7.1 等效航班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由航空公司为约定航班所有旅客调整的班机或被
保险人经航空公司同意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