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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附加意外伤害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2014-11-10 11:08:2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已实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人民币500

  元后的剩余部分,给付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每保单年度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的给付,最高不得超过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限额。

  本附加合同所称住院医疗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在医���(见8.5)住院部病房内支出的,且在保险单签发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赔付范围内的以下费用:

  a. 床位费, 包括普通床位费和重症监护室床位费;

  b. 药品费,所有药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如果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此基础

  上有额外规定的,也包含在给付范围内;

  c. 救护车费,指医院或急救中心的医疗专用救护车送被保险人入住医院的费用,包括救护车出诊费以及担架员出诊费;

  d. 透析费、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费、注射费、输血费、输氧费、化验费、输液费、材料费(敷料、石膏、夹板及固定支架费)。

  住院医疗费用不包括:空调费、取暖费、膳食费、护工费、陪人费、陪床费、其它费、水电费、通讯费、特需服务费、营养性药品、杂费及保

  险单签发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中不予支付的费用。

  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住院医疗费用,若被保险人按政府或法律规定取得补偿,或从任何机构、个人、其它医疗保险取得补偿,则我们仅针

  对剩余部分给付。

  2.2 责任免除

  如果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住院或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8.6);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8.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8.8),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8.9)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恐怖活动、生化武器、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7.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被袭击或被杀害;

  8. 被保险人因酗酒���受酒精、毒品、国家管制药品影响而导致的伤害;

  9.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见8.10)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见8.11)期间;

  10.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分类为精神疾病的疾病)导致的伤害;

  11. 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其它医疗,或前述任何一种情形导致的伤害;

  12. 被保险人妊娠、异位妊娠、妊娠并发症、流产、分娩;

  13.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4. 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有伤口而感染者除外);

  15. 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见8.12)、跳伞、攀岩(见8.13)、蹦极、探险(见8.14)、武术(见8.15)、摔跤、特技(见8.16)、赛马、赛车、卡

  丁车等高风险活动,或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乘坐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16. 任何原因导致的矫形、整容、美容手术、牙科修复或整形,或验光配镜,或安装及购买假牙、假眼、假肢、助听器等残疾用具,或心理咨

  询等。

  发生上述第1 种情形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的,我们将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该现金价值将作为

  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您。

  第3章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金额、缴费期间和缴费方式将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费按照我们核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根据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金额确定

  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您应于保险费到期日或之前向我们缴纳保险费。

  第4章保险金的给付

  4.1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

  本附加合同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2 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

  本附加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3 如何申请保险金

  申请本附加合同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医院诊断证明(包括完整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