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附加每日住院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10 09:53: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民生附加每日住院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3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津贴 团体医疗 每日住院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九十天后(续保不受此限)因疾病须入住医院治疗,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每日住院给付金额并按扣除三天后的实际住院天数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每保险年度每日住院给付天数最多为一百八十天。
被保险人同一次住院治疗跨保险单年度时,本公司承担前一保险单年度的保险责任,给付每日住院保险金同样以累计一百八十天为限。被保险人在三天之内因同一原因重新住院的,视为同一次住院。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本公司规定的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上。主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协议,凡与本附加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主合同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自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附加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载明的日期为准。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单年度和保险单满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天,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在被保险人六十四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前,在主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您可于本附加合同满期日或以前申请续保本附加合同,经本公司同意且您交付续期保险费后,本附加合同持续有效。
本公司保留调整续期保险费的权利。若本公司调整了续期保险费,则调整后的保险费将在本附加合同满期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并自续保后的保险单年度起执行。如果您不同意调整后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将于满期日终止。
如果未连续续保本附加合同,您在申请续保时将视为重新投保。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由您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承担保险责任:
每日住院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见7.1)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九十天后(续保不受此限)因��病须入住医院治疗,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每日住院给付金额并按扣除三天后的实际住院天数(见7.2)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每保险年度每日住院给付天数最多为一百八十天。
被保险人同一次住院治疗跨保险单年度时,本公司承担前一保险单年度的保险责任,给付每日住院保险金同样以累计一百八十天为限。被保险人在三天之内因同一原因重新住院的,视为同一次住院。
2.3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住院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4、 被保险人自杀;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7.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7.4)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7.5)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见7.6)、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意外;
9、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不孕症、避孕及绝育手术,或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其他内外科治疗或手术导致的伤害而住院;
10、 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蹦极、探险活动、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从事海上作业、井下作业、火药、爆竹制造等高风险工作;
11、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见7.7)(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见7.8)(HIV 呈阳性);
12、 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住院,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的治疗住院,患精神病、心理疾病、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