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2003)
2014-10-24 09:24: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2003)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门急诊
在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而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门急诊治疗的,本公司负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进行门急诊治疗,本公司对于在一次事故中发生的符合本附加险合同签发地的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必须且合理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在100元(人民币,下同)以内(含100元)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在100元以上的,本公司对100元以上的部分按80%的比例补偿。
二、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伤害,至保险期间届满时,必要的门急诊治疗尚未结束的,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进行的门急诊治疗承担本条第一款所列的保险责任。
三、在保险期间内,无论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而在医院进行门急诊治疗的,本公司均按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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