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祥云康悦防癌疾病保险
2014-10-23 09:01:4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 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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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
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1)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 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3)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 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 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 件。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 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3.3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
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
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我们确定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我们确定
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3.4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
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您可以和我们约定投保时交纳的保险费的金额,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约定的金
额须符合您投保时我们关于保险费交纳的规定。
您可以和我们约定保险费的交纳方式为一次性交或者不定期交,并在电子保险单上 载明。如果您选择不定期交,本合同生效后,经我们同意,您可随时交纳后续保险 费,每次交纳的保险费须符合您交纳保险费时我们的有关规定。如果您选择一次性 交,本合同生效后,我们不接受您交纳后续保险费的申请。
5. 投资账户的运作
5.1 投资账户 为履行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我们依照国家政策和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定,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资金运作设立一个或数个专用投资账户。您投 保时我们提供的投资账户见“泰康 e 理财 B 款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说明书”。投 资账户的投资组合及运作方式由我们决定。各投资账户的投资风险完全由您承担。
投资账户价值划分为等额单位,以投资单位数计量。投资账户由保险监管机关认可 的独立会计事务所定期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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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投资账户管理 在充分保障您利益的前提下,经保险监管机关批准,我们可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规
定程序后增设新的投资账户或合并、分立、关闭投资账户,或停止投资账户的转换。
在符合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可提前公告后合并或者 分解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在合并、分解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时,各投资账户 价值不变。
在符合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有权将投资账户的管理 全部或部分委托给我们以外的金融机构。
5.3 投资账户评估 我们按照监管规定对投资账户价值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日由我们确定,正常情况下,
我们每个工作日对投资账户价值评估一次并计算出投资单位价值。
投资账户价值 = 该投资账户总资产 – 该投资账户总负债
投资账户总资产和总负债按照保险监管机关有关规定确定。
投资单位价值 = 投资账户价值/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
如果因投资账户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停市或其他我们不可控制的外部客观因素,致 使我们无法评估投资账户价值的,我们可以暂停或延迟投资账户评估。
5.4 投资单位价格 投资单位价格根据各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值确定并予以公布,分为买入价和卖
出价。投资单位价格至少精确到小数点后 4 位。
卖出价是资金退出投资账户,将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兑现为现金时所使用的价 格。
卖出价 = 投资单位价值
买入价是资金进